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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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 发布时间:2017-01-13 |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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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研究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号)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1号)要求,拟于近期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又一重要举措。“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3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7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2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1周岁(1985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
4.“博新计划”本年度限定的资助学科见附件1。
5.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附件2)。
6.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7.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2017年2月20日-3月3日,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书(附件3);上传学术材料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4)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5)扫描件。并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按下列顺序及内容装订成册),于2017年3月6日前交至研究所人事处,包括: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摘要和目录,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5)。
(二)研究所审核推荐
各研究所汇总、审核申请材料,根据申请人的资格、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取得的成果和综合素质、发展潜力进行审核,在申请书“设站单位意见”栏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3月10日之前报送院博管办。
四、其他
(一)各研究所对“博新计划”入选者的资助经费应单独立账,代为管理。其中,40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经费从“博新计划”入选者办理进站手续起按月计发,核发24个月;20万元的博士后科学基金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第21条的开支范围列支,不限定各项费用的支出额度。
(二)各研究所应按有关规定为“博新计划”入选者缴纳社会保险等,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不得从“博新计划”资助经费中列支。
(三)请各研究所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合作导师和优秀博士毕业生积极参与“博新计划”。
联 系 人:刘 伟
办公电话:82109432
E - mail:boshihou@caas.cn
附件: 1.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学科
2.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
3.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5.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