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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6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才处 | 作者:王贺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7-07-17 | 【 字体: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要求,开展第6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2.申报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3.博士后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以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4.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我院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研究所出具证明。

    5.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在线提交与材料报送

    1.申报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后导出数据,在线提交,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在线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分别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将1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和2份《专家推荐意见表》(含原件,在右上角用铅笔标“原件”字样),交研究所人事处,由研究所在“申报单位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于2017年8月25日之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院博管会办公室。

    注意事项

    1.务必认真填写申请书封面的“投送学科”一栏,投送学科是申请项目所涉及的学科,与博士后本人进站学科没有关系。如申请项目是交叉学科,应在投送学科中注明。

    2.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3.合作导师应严格把关,实事求是,慎重使用“填补空白”、“首创”、“第一次”等敏感字眼。

    4.其他注意事项,请查阅《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电子版从我院博士后网站“基金申请”栏下载。

 

    联 系 人:王  贺 

    办公电话:010-82109432

    E - mail:boshihou@ca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