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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接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09-02-27 | 【 字体:    

 

为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计划指标

京内单位可在上报的2009年接收高校毕业生计划之内执行,其中北京生源应不低于接收毕业生总数的30%,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否则将影响京外生源的接收指标。京外单位的接收指标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求,在编制范围内自主安排。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工作要按照农业部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农业科学院高校毕业生接收管理办法》,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公开考录的程序要求,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等环节,提高招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2、为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搭建合理的人才梯队,接收毕业生的学历层次与现有人员要合理搭配,在重点保证接收科研岗位高学历人员的同时,要兼顾从优秀本科毕业生中接收配备科研辅助人员以及团队首席科学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等学术秘书,使人员的岗位梯次结构符合科技创新实际工作的需要。

3、为使我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具有合理的学缘结构,避免近亲繁殖,各单位应控制接收我院毕业研究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接收总数的20%。

4、为帮助新接收高校毕业生尽快熟悉院情所情,了解有关规章制度和办事规程,增强大局观念和主人翁意识,转变角色,增进感情。院人事局将继续举办京内单位新生入院岗前培训班,请京内各单位做好工作安排,京外单位也应做好新接收毕业生的岗前培训工作。

5、为进一步加强对新接收毕业生的培养与锻炼,各单位应努力创造条件,安排他们深入基层、基地、农场等科研生产一线,进行为期至少三个月的锻炼,使他们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了解三农的实际需求,提高思想认识,培养锻炼他们吃苦耐劳、求真务实、献身农业科研的精神。

6、 接收各学历层次的毕业生必须在派遣的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京内单位不能接收北京院校延期派遣的学生,否则不能办理户口进京手续,并将退回原院校。

7、京内单位请于425日前报送《中国农业科学院2008年接收高校毕业生情况一览表(京内)》及如下毕业生个人材料: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其中用人单位一栏暂不签章)。

2)、在校成绩单原件。

3)、体检表原件。

4)、外语四或六级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将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审核毕业生信息的相关内容打印后,签署“经与网上审核无误”、签字、盖章,一并交院人事局人才处。

京外单位请于831日前报送《中国农业科学院2008年接收高校毕业生情况一览表(京外)》。

8、京内单位接收的高校毕业生统一于71日至10日之间到院人事局人才工作处办理报到手续。

附表: 1、京内一览表

       2、京外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