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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三农”模范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文章来源: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09-06-26 | 【 字体: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三农”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农人发〔20095号)精神,农业部决定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之前,在全国农业系统组织开展“三农”模范人物评选活动,表彰100名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为“三农”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影响巨大、被群众广泛认可的模范人物。为做好我院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三农”模范人物重点面向“三农”一线。具体推荐条件是:

(一)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作出重大贡献的农业各行业杰出代表;

(二)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干部、知识分子以及其他先进典型;

(三)其感人事迹在目前仍然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曾获省部级以上农业或其他部门表彰或宣传的与“三农”工作相关的先进典型。

二、推荐名额

“三农”模范人物候选人推荐名额按农业行业和农业部系统进行分配,其中农业部系统推荐10名候选人。我院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名候选人。

三、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三农”模范人物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0份,《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三农”模范人物候选人一览表》1份,一寸免冠照片(或人物画像)1张,其他材料(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材料,以往的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1套。

先进事迹材料要简明、真实、生动,重点突出,表述准确,篇幅控制在800字左右。所有材料以A4纸双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表、一览表、照片(或人物画像)同时报送电子版。以上材料请于72日前报送院人事局人才工作处,表格请从中国农业科学院人事局网页下载,http://www.caas.net.cn/personal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三农”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畅通推荐渠道,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始终坚持人选推荐条件,严守推荐程序,真正把那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影响巨大、最有代表性的模范人物推荐出来。

联系人:苗水清   赵锡海

  话:82109433

E-mail: kjry@mail.caas.net.cn

 

 附件: 1、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三农”模范人物候选人推荐表


            2、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三农”模范人物候选人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