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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文章来源: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08-04-03 | 【 字体: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农办人〔2008〕20号)精神,为做好我院2008年度留学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人员条件:

(一)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类别及重点: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重大技术改造、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资助金额一般在10万元左右;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资助金额一般在5万元左右;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资助金额一般在3万元左右。

支持的重点是在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推进节能减排和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等方面有较大作用的科研项目。优先支持通过项目实施能将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国内的青年科技人员。

对已获得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的人员以及回国时间较长或已取得较多科研基金、课题或项目的人员,不做重点考虑。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十六份;

2《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资助项目推荐一览表》(见附件2)一份。

上述表格请从中国农科院网(http://www.caas.net.cn)人事局页面下载。

3、对以前获得资助项目仍在执行期或将结题的,应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综合报告。

4、以上材料及电子版,请于2008430日前报送院人事局人才工作处,电子版发送到kjry@mail.caas.net.cn

四、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益,发挥择优资助的导向作用;把项目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

把项目资助与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及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带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项目的后期管理工作,对项目执行情况要及时跟踪检查。同时,做好项目验收、应用推广等服务工作,使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发挥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附件: 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2008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资助项目推荐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