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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07-04-28 | 【 字体:    

 

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荐第二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的通知》(农人发〔2007〕4号)精神,现将我院做好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按照《中华农业英才奖暂行办法》(附件1)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对有成果权属争议尚未解决或有违法违纪嫌疑目前正在接受审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作为推荐人选。

二、按照文件要求,我院可向农业部推荐3名候选人,院属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名候选人。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重点考虑为农业科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目前仍活跃在科研一线的两院院士;近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一、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的前3名以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第1名的在职科技人员。

三、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推荐,认真填写《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附件2,在中国农业科学院人事局网页下载,http://www.caas.net.cn/personal),推荐书封面的“推荐单位”统一为“中国农业科学院”,第8页“被推荐人所在基层单位意见”栏由研究所填写并加盖公章,“推荐单位意见”栏由研究所代院拟写概括性意见(不盖章)。

四、请各单位将《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按本通知附件2的样式印制)一式21份、候选人证明材料复印件(重要奖项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应用及效益证明等)1套(不需装饰,封面及目录按照人事局网页样式要求制作)于5月20日前报送到院人事局人才工作处,并将《推荐书》电子版发至kjry@mail.caas.net.cn。

联系人:苗水清、谢波,联系电话:68919433、68919432。


 中华农业英才奖暂行办法


 中华农业英才奖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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