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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07-03-06 | 【 字体:    

 

 

院属各单位: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农办办[2007]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及业务管理各社团组织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提出撤销、合并或保留建议,并填写《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连同自查报告及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于2007年3月10日前报院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确保上报时间,京外单位有关表格可先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上报,原件通过特快专递上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和领导,落实责任制,确保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度减少、保留项目规范并发挥积极作用的目标,并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要指定专门机构,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这项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员,有关机构及人员名单请于3月6日下班前传真至院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院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62197331,68919437传真:68975142,

    E-mail:renshiju@mail.caas.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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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

  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部业务管理各社团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按照《农业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对我部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清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几年来,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地方和单位热衷于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甚至把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作为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过多过滥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干扰了各地区、各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加重了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字[1996]10号)印发后,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清理整顿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当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现象又有所上升,社会影响不好,群众意见很大,必须进一步予以纠正和清理。各单位要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减轻基层负担的高度,充分认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严重性、危害性,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清理工作。

  二、把握政策界限,扎实开展清理工作

  (一)总体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清理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规范并发挥积极作用的目标,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清理范围。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及部业务管理各社团组织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三)组织领导。成立农业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尹成杰任组长,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组长朱保成任副组长,办公厅、人事劳动司、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纠风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这项工作,确定一名联络员。2月10日前,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将工作机构及联络员名单报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业务管理各社团组织将工作机构及联络员名单报业务归口管理司局并抄报部人事劳动司。

  (四)原则和要求。清理工作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对本单位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逐项提出撤销、合并或保留建议。凡可以撤销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凡可以合并的项目,要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说明具体理由。

  对以下项目,予以撤销: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

  各单位对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漏报、瞒报。清理工作期间,各单位原则上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五)时间安排

  2月初3月10日,各单位按照要求填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列出具体项目,分别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销建议,对确需保留的要说明具体理由,并提供相关文件依据。3月10日前,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将《登记表》、《统计表》和自查报告报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属各单位要同时抄报业务归口管理司局);部业务主管各社团组织将《登记表》、《统计表》和自查报告报业务归口管理司局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经人事劳动司审核后报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月10日30日,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的《登记表》、《统计表》和自查报告,特别是拟保留项目,逐项进行甄别、分析和审核,并与各单位沟通,做好协调工作,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销的初步审核意见。3月31日前,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登记表》、《统计表》、自查报告及相关文件依据汇总后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务院纠风办)。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好清理工作责任重大。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清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对清理工作负总责,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对清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及时与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

  (二)明确工作方针,注重规范。清理工作要坚持边清、边停、边抓制度建设的工作方针,坚决防止一边清理一边继续大搞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在清理期间,一律暂停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同时,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项目外,各单位正在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立即停止,并认真搞好清理整顿;对已收取的费用要立即如数退还。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办公厅、人事劳动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要会同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切实做好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进行清理,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清理期间继续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一律视为顶风违纪,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廉政建设网页上,公布举报电话(64193278),受理信访举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附件(右键另存下载):

       1.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保留项目)

        2.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撤销项目)

        3.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

4.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