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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署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06-06-14 | 【 字体:    

 

院属各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06〕51号)精神,现将我院选拔和推荐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近五年来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

3、推荐重点为国家自然科学一、二、三等奖,国家发明和科技进步一、二等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四等奖、国家发明、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不少于两项的主要完成人;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两项前三名。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1、人选范围是在农业科研和科技开发推广第一线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现职党政领导干部,一般不在选拔之列。

2、人事部下达给农业部2006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数量较往年大幅减少,总体数量为8名。因此,院不给各单位下达指标,请严格按照标准条件进行推荐。

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要根据文件精神,公布推荐条件、范围及有关要求,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申报,并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实工作。

2、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组织不少于7位同行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上报人选(上报人选在2人以上要排序)。

四、上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1、选拔推荐工作的综合报告,内容包括推荐过程、评议情况及研究结果等,并附《专家评议意见汇总表》一份(“专家签名”栏由专家评议组组长签名)。

2、推荐人选《申报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一览表》一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候选人申请表》一式20份,全部A4纸打印。封面“单位”统一填写中国农科院××研究所,“单位所在地”不填;表中“单位专家评议组织评论意见”栏、“所在单位意见”栏,要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

相关表格可从中国农业科学院网(www.caas.net.cn)人事局页面下载。

3、代表被推荐人选水平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一套(按A4纸标准装订成册,封面、目录统一格式请从网页上下载)。

4、软盘一张(或发送E-mail:kjry@mail.caas.net.cn), 内容包括综合报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候选人申请表》、《申报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一览表》。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院人事局人才工作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候选人附件材料


    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候选人申报表


    3、申报200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一览表

 

 4、专家评议意见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