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人事局综合处 | 作者:芦桂兰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6-03-04 |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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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京区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为全面了解掌握院属京区单位因私出国(境)备案人员的变化情况,根据农业部文件精神和院党组工作要求,近日,我院开展因私出国(境)备案人员报备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报备人员范围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报备的人员变化情况。包括处级(含)以上干部,离退休的正所局级干部,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国有资产经营、国家机密等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增加、减少、变更。
二、报备材料和有关要求
1.填报《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电子版,于2016年3月8日前报人事局综合处。《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中注意填写持有因私证件类型,在“备注”栏中说明增加、减少、变更的原因,表格从人事局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
2.《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中新增的备案人员,在报备的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请认真核查本单位或部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情况,务必确保所(局)级领导干部的因私证件交院人事局保管,处级干部的因私证件交各研究所人事部门保管。若存在未集中保管的情况,请及时向人事局综合处报告。
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因私出国(境)证件的集中统一管理,严肃纪律、严格程序、确保安全。
联 系 人:芦桂兰
电 话:82109434
电子邮箱:luguilan@caas.cn
附件: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
中国农业科学院人事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