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局 | 作者:王海峰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6-02-17 |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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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农业部《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院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现就做好我院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报告公示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报告直接公示工作
(一)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院属各单位报送年度报告材料及填写要求与往年一致,仍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上一年末的资产负债表等全部材料,具体可参照“事业单位在线”网站“登记管理预受理”专栏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二)报送方式
院属各单位需将在系统填写完成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下载后打印,并连同其他所需材料报院人事局审核。自2016年起,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各单位无需再向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但需将经审查盖章的年度报告原件及其他所需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于2016年3月31日前上传至“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系统”,纸质年度报告由各单位自行留存,以备抽查。
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准备工作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精神,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相关文件已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上发布),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准确,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提前做好迎接登记管理机关抽查的准备工作。
院属各单位请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他所需材料于2016年2月24日前报送至人事局干部处(所有材料单面打印,一式两份)。
联系人:李伟明 李婵娟
联系电话:010-82109436 010-82109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