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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年度考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3-12-12 | 【 字体:    

    根据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部系统2013年年度考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13年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一)时间安排
    2013年12月12日至2014年1月5日期间进行,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时间。年度考核工作需报送的材料请于2014年1月10日之前报送人事局干部处。
    (二)依据文件
    《中国农业科学院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农科院党组发〔2006〕55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三)有关要求
    1. 所(局)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所(局)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对象是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在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其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组织规定范围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测评会议,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代表领导班子述职,同时做个人述职报告,其他班子成员作本人的述职报告。参加会议的人数要达到应参加会议人数的2/3方为有效,空白票计有效票,未参加会议人员一律不得补票。在民主测评中,领导班子成员最多可推荐2名优秀。
    院属各单位党政正职和院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由人事局组织实施三级综合测评;其他由院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由所在单位根据民意测评的结果,提出年度考核建议等次,报院党组审定。
    2. 其他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其他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按照《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在组织投票推荐时,优秀名额可以按照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干部人数的40%推荐,但最终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的20%(只舍不入)。院属各单位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需在本单位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人事局备案。院机关各部门处级及处以下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所在部门提出等次建议,公示后报人事局审定。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在年度考核工作中,要同时对本单位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总结;坚持述职述廉相结合,领导班子及个人对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要做出重点说明。
    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一)时间安排
    2013年12月12日至2014年1月5日期间,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结合年度考核同时进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需报送的材料请于2014年1月10日之前报送人事局干部处。
    (二)依据文件
    《中国农业科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实施细则》(农科院党组发〔2010〕45号)。
    (三)有关要求
    1.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在进行年度述职的同时,须向参会人员专题报告本单位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可作为单独的报告,也可作为领导班子述职报告的一个专项内容。
    2. 对本单位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选拔任用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对象为本单位近一年内选拔任用的处级干部。本年度没有新选拔任用(提拔、交流轮岗)干部的单位,可不进行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
    3. 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提前将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具体安排报告人事局,人事局视情况参加各单位的“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三、年度民主评议党员
   (一)时间安排
    2013年12月12日至2014年1月15日期间进行,院属京区各单位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时间。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需报送的材料请于2014年1月20日之前报送院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处。
   (二)有关要求
    1.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在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党员要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各党支部要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相互评议和批评。
    2. 党支部对每个党员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进行评定,优秀等次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30%。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
    3. 每个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支部填写《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并报上级党委(总支)审批。院直属机关党委直属的党支部填写《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后报院直属机关党委审批。
    四、其他工作
    院属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于2014年1月30日前需要报送本单位《2013年度处级干部名册》、《2011-2013年挂职锻炼人员情况统计表》、《农业部系统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领导班子成员),同时报送电子版,要求统一格式,如实填报。院机关各部门需报送本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含保留待遇)的《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

    五、有关说明
    (一)年度考核工作需报送材料:
    本单位(部门)年度考核工作总结(院属各单位含“一报告两评议”的情况总结)、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需另报电子版)、领导班子成员《2013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民意测评票原始票由各单位、各部门自行封存一年备查)、《2013年处级及处以下干部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备案表》。以上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局干部处。
    (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需报送材料:
    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原始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原始票)及《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以上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局干部处。
    (三)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需报送材料: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院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处。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单位(部门)年度考核及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项任务,相关表格请到人事局网站下载。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事项及后备干部推荐工作待农业部发文后,另行布置。
    有关年度考核、“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请与人事局干部处联系,联系人:李伟明、赵锡海、季勇,联系电话:010-82109436、010-82109435,传真:010-82105564,电子邮箱:rsjgbc@caas.cn。
    有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请与院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处联系,联系人:韩姝,联系电话:010-82109463,传真:010-82109463,电子邮箱:hanshu@caas.cn。

    附件:年度考核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