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17号)精神,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鼓励和支持广大科技人才深入基层、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推广服务,加强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从事农学、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农业机械化专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满足下列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一)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等)并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满5年,具备下列条件者:
1. 能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推广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创性的推广课题。
2. 能创造性的解决重大的、关键的农业技术问题,并取得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推广成果。
3. 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国家重大推广项目。
4. 培养出较高水平的推广科技人员,具有培养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专业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二)符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职称外语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农办人〔2007〕28号)中研究员外语水平的有关要求。
二、申报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对照申报条件,向本单位提出申请,认真填写《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员信息表》和《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重点审查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外语水平、成果奖项、论文论著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工作业绩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等。
(三)单位推荐。经同行专家评议、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1名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的《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员信息表》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于9月29日前将《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报院人事局人才工作处,由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农业部。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 推荐报告1份。报告内容包括申报、评审推荐及公示情况等。
2. 《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一览表》2份;《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员信息表》(A3版面)18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8份;《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4年在岗人员一览表》2份。
3. 推荐人选附件材料2套(装订成册),包括: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成果奖励证明、论文或著作(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及1-2件代表性作品等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须由各研究所确认。
(二)报送要求
1. 所有申报材料均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分装在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正面和封底注明所在单位、推荐人选姓名等信息;除附件材料外,所有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
2. 除推荐报告和推荐人选附件材料外,申报材料通过软件生成、导出和打印。其中,《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一览表》、《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员信息表》和《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个人申报版)”生成、导出和打印;《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4年在岗人员一览表》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岗人员信息采集软件”生成、导出和打印。
3. 申报软件和信息采集软件安装程序和操作说明从院人事局网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照《通知》要求,严密组织做好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和人选推荐工作,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申报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贡献,真正把那些业内认可、社会认同的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联 系 人:缴 旭、赵婉婧
联系电话:010-82109433、82109432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 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一览表
2. 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员信息表
3.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4年在岗人员一览表
5.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个人信息申报版)操作说明
6. 全国农业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个人信息申报版)
7.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岗人员信息采集软件操作说明
8. 全国农业推广研究员在岗人员信息采集软件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