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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第一批优秀博士后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5-05-27 | 【 字体:    

 

院属各研究所:
    为激发博士后科研工作积极性,鼓励在站博士后不断取得高水平成果,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奖励规定》(农科院人〔2012〕175号)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后工作补充规定》(农科院人〔2014〕43号),组织开展2015年度第一批优秀博士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在站期满一年的博士后,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省部级或院级科技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2.以第一作者在SCI、EI、SSCI、CSSCI等期刊上发表以中国农业科学院下属研究所为第一单位的高水平研究论文;
3.已转让并取得突出经济效益的国家发明专利的前三完成人;
4.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对研究所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已成为本研究领域的学术骨干。
二、推荐名额
博士后在站人数20人以下的研究所,可推荐1人;在站人数超过20人的,可推荐2人。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填写《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提供相关奖励、论文、专利、科研成果鉴定材料等证明材料。
2.组织推荐。研究所负责资格审查和组织推荐工作,填写《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公示7天后,于6月12日之前将2份《申请表》、1份《一览表》及电子版报人事局人才工作处。
四、其他事项
1.凡获得我院“优秀博士后”称号的,出站考核结果认定为“优”。没有出台本单位博士后出站考核等级标准的研究所,只能认定获得我院“优秀博士后”称号人员的出站考核等级为“优”。研究所此次可优先推荐计划于今年出站的博士后。
2.曾获我院“优秀博士后”称号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联 系 人:人事局人才工作处 张莉
联系电话:82109433
    箱:boshihou@caas.cn
 
 
附件:1.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申请表
2.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推荐人选一览表
 
 
中国农业科学院
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