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研究所:
为加强博士后在站管理,激发博士后科研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奖励规定》(农科院人〔2012〕175号),按照我院职工年度考核规定,对在站博士后进行年度考核,并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推荐2012年度优秀博士后候选人。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
(一)考核范围
在站期满半年的统分博士后和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院的在职博士后。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各类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中专业技术人员的标准执行。
(三)考核程序
1.博士后本人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
2.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我院职工年度考核的程序,以研究室为单位召开职工会议,听取博士后个人述职,进行群众评议,合作导师写出评语,提出评比等次意见,上交所考核领导小组;
3.所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提出考核意见报所务会进行集体讨论;
4.所务会确定各等次名单,所长认定;
5.年度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考核合格的办理工资晋档手续。未进行年度考核的,不能进行工资调整。
二、优秀博士后评选
(一)申报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在站期满一年的博士后,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省部级或院级科技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2.以第一作者在SCI、EI、SSCI、CSSCI等期刊上发表以中国农业科学院下属研究所为第一单位的高水平研究论文;
3.已转让并取得突出经济效益的国家发明专利的前三完成人;
4.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对研究所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已成为本研究领域的学术骨干。
(二)申报名额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奖励规定》要求,各研究所推荐名额以博士后在站人数为基数,博士后在站人数为1-20人的,可推荐1人; 20-40人的,可推荐2人; 40-60人的,可推荐3人(附件2)。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须填写《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申请表》(附件3),提供相关奖励、论文、专利、科研成果鉴定材料等证明材料。
2.组织推荐。研究所负责资格审查和组织推荐工作,按照推荐名额,于12月28日之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人事局人才工作处。
3.评审确定。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报送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网上公布。
联系人:人事局人才工作处 张莉
联系电话:82109433
邮箱:kjry@mail.caas.net.cn
附件:1.年度考核登记表
2.名额分配表
3.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