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农业部日前转发国家统计局通知,决定向从事农业行业人事劳动统计工作三十年及以上人员颁发荣誉证书,以表彰他们热爱统计、献身统计事业的崇高精神,不断促进人事劳动统计工作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此次颁发荣誉证书,是对从事统计工作人员的充分肯定,机会难得。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人员统计工作,确保不遗漏任何应享受荣誉的同志。
二、颁发范围。从事农业行业人事劳动统计工作三十年及以上(统计工龄可累计计算)并于2012年4月30日前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报送时间和方法。请各单位于5月24日前将《从事部门统计工作三十年及以上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以及符合条件人员工作履历情况报送院人事局劳资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xiebo@caas.net.cn。
上报中如遇问题,请与院人事局劳资处联系。
附件:从事部门统计工作三十年及以上人员登记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