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12〕9号)精神,现将我院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按照《中华农业英才奖评选办法》(附件1)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候选人推荐工作。不得推荐有成果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人选,不得推荐有违法违纪嫌疑目前正在接受审查未做出结论的人选。
二、按照文件要求,我院可向农业部推荐3名候选人,院属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推荐,认真填写《第四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附件2,在中国农业科学院人事局网页下载,www.caas.net.cn/renshiju),推荐书封面的“推荐单位”统一为“中国农业科学院”,“被推荐人所在基层单位意见”栏由研究所填写并加盖公章,“推荐单位意见”栏由研究所代拟概括性意见(不盖章)。
四、请各单位将《第四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信息表》(附件3)1份,《第四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一式6份(用A4纸双面打印),附件材料1套(候选人有代表性的成果、专利、著作、论文、重要奖项获奖证书,以及成果应用效益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目次页等加盖公章),于5月31日前报送到院人事局人才工作处,电子版发送至
kjry@mail.caas.net.cn。
联 系 人:苗水清、李巨光
联系电话:82109433、82105571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