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2008年底,我局组织全院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干部照片采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拟对相关人员照片进行更新、补充。照片标准为灰底、免冠、正装、标准二寸。请各单位(部门)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照片采集工作。2011年11月30日前,将院机关各部门2009年以来新进人员照片、院属各单位中层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照片(电子版光盘),报送人事局干部处。联系电话:82109436。
特此通知
人事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