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有关单位:
按照中组部的部署,在农业部的领导下,在院、所领导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通过培养导师和访问学者的共同努力,我院2010年度“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即将完成为期一年的研修工作,经报请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同意,拟于7月下旬召开第七批“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工作总结座谈会。为做好总结和考核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访问学者本人要按照制定的研修计划,结合个人访学情况,对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交个人总结报告(3000字以内,字体为仿宋4号,行距 22磅),并认真填报《“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考核登记表》(一式4份),表格从院人事局网页(www.caas.net.cn/renshiju/)下载。
2、为体现“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成果,院将编印《2010年度“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论文集》,请每位访问学者提交一篇研修期间撰写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如果是已经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注明发表刊物名称和日期。
3、“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和相关研究所,要做好访问学者的考核鉴定和培养总结工作,可通过组织报告会、座谈会进行交流,探讨如何加强我院与西部地区长期合作,促进西部地区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方法,并为今后“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的培养工作进一步积累经验,不断提高培养和管理水平。在访问学者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培养导师要在《“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考核登记表》上填写“指导老师意见”;培养单位要填写鉴定意见,并提交本单位的培养工作总结。
4、“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临时党支部、班委会要组织开展访问学者之间的学习交流和总结工作,提交总结报告。
5、“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和相关研究所要积极安排落实培养导师赴访问学者派出地区进行考察。已经完成考察工作的需提交考察工作报告。
各有关研究所及访问学者临时党支部、班委会要切实做好上述工作,并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院人事局人才工作处。
联系人:人事局人才工作处 李巨光 苗水清
电 话:010-82109433/9432
传 真:010-82105561
邮 箱:kjry@mail.caas.net.cn
附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考核登记表
人事局
二〇一一年六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