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和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农办人〔2011〕5号)精神,现就我院推荐和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两院”院士候选人要符合《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国工程院章程》、《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
2.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4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岁(194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凡2005、2007、2009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有效候选人而未能当选者,2011年停止1次被推荐和提名为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二、推荐工作要求
1.各单位推荐、提名候选人要做到公开透明,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征求意见,要成立由同行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要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条件,认真推荐。
2.各单位要积极推荐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专家及长期工作在第一线并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专家。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需报送以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一式31份,其中原件3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一式31份,其中原件3份;
3.《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一式3份;
4.《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一式3份;
5.《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附件1至附件6二套;
6.院士增选信息系统形成的《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电子文件,以及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
有关材料的电子文件及使用方法可从中国科学院学部网址www.casad.cas.cn下载,按照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要求填写。
(二)申报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需报送以下材料: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一式31份,其中原件6份(用长尾夹夹住,不用装订);
2.附件证明材料2套;
3.所在单位保密部门关于提名书和附件材料非涉密的证明,一式3份;
4.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形成的《提名书》电子文件;
5.其他有关材料按照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要求准备。
有关材料的电子文件及使用方法可从中国工程院学部网址www.cae.cn下载。
(三)请于2011年2月16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单位推荐工作报告和《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报送院人事局人才工作处,电子版发送至kjry@mail.caas.net.cn。
联系人:苗水清 吕春生
电 话:010-82109433 010-82105571
传 真:010-82105561
E-mail:kjry@mail.caas.net.cn
附件: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
人事局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