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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补充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8-09-10 | 【 字体: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为统筹做好我院人员调配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关于申报2019年部属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9年补充工作人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当前我院科技创新事业发展大局,结合单位发展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在深入分析人员结构情况、统筹做好规划的基础上,优先保证创新工程、科研团队及重点岗位的人才需求,严格按照编制限额和岗位数编制2019年人员补充计划。人员补充计划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岗位需求和有关信息真实准确。

  二、要综合考虑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统筹应届高校毕业生、京外调干、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包括留学回国、博士后出站、社会在职人员等)多种补充渠道研究制定计划。院属在京单位申报的补充留学回国人员计划数要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批复的接收人数相匹配。要充分做好岗位分析,科学设置资格条件,不得设置与履行岗位职责无关的限制性条件。

  三、继续强化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的计划与岗位对接。一是院属在京单位要根据“统筹京内京外两地生源接收”和“京外生源毕业生接收面向主业急需的长期稳定岗位”政策要求,合理规划年度毕业生接收工作。其中,京内生源计划不得低于毕业生计划的30%;京外生源计划不应考虑非主营业务的边缘性、辅助性岗位。二是补充工作人员计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调整面向京外生源招聘的岗位信息。三是院属在京单位还要对本单位2015-2017年度接收落户的京外生源毕业生(不含留学回国、博士后出站人员)情况进行统计。对于近三年计划申报(数量和岗位)与实际接收差距较大、接收工作围绕主业不够、毕业生流失情况严重的单位,要从严控制指标申报与批复数量。四是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接收计划开展招聘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拟接收人选逐岗审查,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五是京外单位按所在地的有关要求申报应届高校毕业生等接收计划,并报人事局审批。

  四、从京外选调干部人才到京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急需、京内难以调剂”的原则把握。要优先考虑特殊专业人才需求。坚持严格程序、统筹考虑,做好计划申报工作。

  五、院属在京单位需填报表1-表8,京外单位需填报表1、表9。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9月18日前将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报人事局综合(劳资)处,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联系人:纪  媛    王  珑

  电  话:010-82109437   82105562

  邮  箱:laozichu@caas.cn

  

  附件1:农业农村部所属单位2019年度补充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附件2:《拟接收高校毕业生计划申报表》填表说明 

 

       中国农业科学院人事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