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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章来源: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3-07-18 | 【 字体: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13〕6号)精神,农业部决定在2013年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做好我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国农业先进集体推荐范围: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的内设机构。
全国农业先进个人推荐范围: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的正式在职职工。已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职工不参加推荐。
二、推荐名额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
三、推荐条件
(一)全国农业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积极宣传贯彻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在服务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成效显著。
3.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纪律严明,执行力强。
4.单位领导团结协作、作风民主,思想解放、勇于进取,廉政勤政、公道正派,执行力强。
5.干部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干部队伍素质好,单位风气正,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较强。近5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
(二)全国农业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农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工作业绩显著,在农业生产、教育科研、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营销促销、动物防疫、对外交流、对口支援、抗灾救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处处发挥表率作用。
4.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5.从事“三农”工作5年以上。
四、推荐材料
请各单位于8月9日前将推荐对象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局。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一览表(附件)、推荐对象简要事迹(2000字左右)。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2.严格推荐程序。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3.坚持推荐标准。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先进个人推荐人选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
4.面向基层一线。推荐工作向条件艰苦地区和基层科研一线倾斜。副厅(局)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推荐。
5.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照推荐条件和程序开展推荐工作,严肃纪律,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李巨光 缴 旭
电 话:82105571 82109433
Email:jiaoxu@caas.cn
 
附件: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一览表
 
 
中国农业科学院办公室
2013年7月16日